2016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
(市直部门网站 分值10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内容说明 | 评分细则 |
组织领导 (10分) | 明确网站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报常德政府网站备案,人员一旦发生变动应立即反馈至常德政府网站。统一部门网站技术平台,完成网站改版升级。 | 1.未报送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信息的,扣5分;未及时报送人员异动情况的,扣2分; 2.未按时间节点配合完成网站改版升级的。扣5分。 | |||
政府网站普查 (10分) | 整改情况 | 考核部门网站是否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 未按要求完成网站整改工作或整改不达标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最高扣10分。 | ||
通报情况 | 考核部门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情况。 | 1.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的,网站考核分全扣; 2.被省政府办通报的,扣10分; 3.被市政府办通报的,扣5分。 | |||
重点栏 目建设 (60分) | 政务公开 (40分) | 信息公开 指南 | 2分 | 考核部门网站对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维护情况和信息公开指南要素的完整性。 | 1.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扣2分; 2.要素不完整,每少一类扣0.2分,最高扣2分。 3.指南要素不准确,每类扣0.5分,最高扣2分。 |
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 2分 | 考核部门网站是否及时、规范地发布本部门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未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发布2015年部门信息公开年报的,扣2分。 | ||
依申请公开 | 3分 | 考核部门网站依申请公开在线受理的情况。 | 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最高扣3分。 | ||
机构概况 | 3分 | 对部门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等信息的公开及更新情况。 | 1.栏目信息为空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2.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最高扣3分。 | ||
法规文件 | 5分 | 考核部门网站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类信息的公开及更新情况。 | 1.栏目信息为空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2.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最高扣5分。 | ||
计划总结 | 3分 | 考核部门网站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信息的公开及更新情况。 | 1.栏目信息为空的,扣3分; 2.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最高扣3分。 | ||
统计数据 | 3分 | 1.栏目信息为空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2.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最高扣3分。 | |||
财政信息 | 4分 | 考核部门网站对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事业型收费及专项资金信息的公开及更新情况。 | 1.栏目信息为空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2.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最高扣4分。 | ||
人事信息 | 3分 | 考核部门网站对本部门相关任前公示、人事任免信息的公开及更新情况。 | 1.栏目信息为空的,扣3分; 2.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最高扣3分。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12分 | 责任单位另附表 | 1.相关栏目信息为空的,每发现一个扣3分; 2.相关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最高扣12分。 | ||
办事服务 (10分) | 办事事项 | 2分 | 考核部门网站提供的办事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流程、表格下载、在线办理等要素是否完整、齐全。 | 1.部门提供的办事事项栏目为空,扣2分; 2.部门提供的办事事项要素每少一类,扣0.2分,最高扣2分; 3.部门提供的办事事项内容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 |
网上政务 服务系统 | 2分 | 考核部门在常德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的办事事项等信息是否完整、齐全。 | 1.部门提供的办事事项栏目为空,扣2分; 2.部门提供的办事事项要素每少一类,扣0.2分,最高扣2分; 3.部门提供的办事事项内容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 ||
重点服务项 | 4分 | 责任单位另附表 | 1.相关栏目信息为空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2.相关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最高扣4分。 | ||
民生服务 | 2分 | 责任单位另附表 | 1.相关栏目信息为空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 2.相关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最高扣2分。 | ||
互动交流 (10分) | 市民诉求 | 2分 | 考核部门在门户网站“市民留言”板块网上诉求的处理情况。 | 年度办结率高于90%不扣分,80%-90%扣0.5分,60%-80%扣1分,低于60%扣2分; | |
嘉宾访谈 | 2分 | 考核部门参加门户网站嘉宾访谈情况。 | 列入2016年访谈计划未参加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的,扣2分。 | ||
信箱处理 | 4分 | 考核部门在市长信箱、咨询投诉信箱的信件处理情况。(市长信箱2分,咨询投诉信箱2分) | 1.市长信箱:年度办结率高于90%不扣分,80%-90%扣0.5分,60%-80%扣1分,低于60%扣2分; 2.咨询投诉信箱: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信件,每发现一次扣0.2分,最高扣2分。 | ||
调查征集 | 2分 | 考核部门网站是否围绕本单位业务开展调查征集;调查征集的结果是否及时公开。 | 1.全年开展3次以上调查征集活动(结果应及时公开),每少一次扣0.5分;全年未开展任何调查征集活动,扣2分; 2.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 ||
其他栏目建设 (5分) | 5分 | 考核部门网站对门户网站有自动推送关系的其他栏目建设情况。(责任单位另附表) | 1.相关栏目信息为空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2.相关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最高扣5分。 | ||
政务信息报送(5分) | 5分 | 考核部门网站对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类稿件的报送情况;报送标准:每年政府工作部门不少于24条,其他部门不少于12条。 | 报送信息每少1条扣1分,最高扣5分。 | ||
日常监测 (10分) | 通报情况 | 10分 | 考核部门网站在门户网站日常监测报告被通报的情况(6分);部门网站提交一份年度网站运维管理情况报告(4分)。 | 1.单位网站每通报一次扣2分,最高扣6分; 2.未提交年度网站运维管理情况报告的,扣4分。 |
(县市区政府网站 分值10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内容说明 | 评分细则 | |
政府网站普查 (20分) | 整改情况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辖区内县直部门网站及乡镇网站是否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 未按要求完成网站整改工作或整改不达标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最高扣20分。 | |||
通报情况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辖区内县直部门网站及乡镇网站被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情况。 | 1.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的,网站考核分全扣; 2.被省政府办通报的,扣10分; 3.被市政府办通报的,扣5分。 | ||||
政务信息报送 (10分) | 10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类稿件的报送情况;每月对门户网站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20条,采用量不少于10条。 | 报送信息每少1条扣1分,采用量每少1条扣2分,最高扣10分。 | |||
重点栏 目建设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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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30分)
| 规范性 信息公开 (15分)
| 信息公开指南 | 2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维护情况和信息公开指南要素的完整性。 | 1.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扣2分; 2.要素不完整,每少一类扣0.2分,最高扣2分。 3.指南要素不准确,每类扣0.5分,最高扣2分。 |
信息公开年报 | 2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及时、规范地发布本级政府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未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发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扣2分。 | |||
本级政府 信息公开目录 | 4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的规范性,目录内容的更新维护情况。 | 1.未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扣4分; 2.分别在政策文件类、规划计划类、人事信息类栏目中抽查3条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未予以公开的,每条扣0.5分,最高扣4分;未设置相关栏目,每少一类扣1分。 | |||
政府部门 信息公开目录 | 5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本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的规范性,目录内容的更新维护情况。 | 1.未编制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扣5分。 2.抽查县市区政府组成部门3家、事业单位2家,分别在政策文件类、规划计划类、人事信息类栏目中抽查3条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未予以公开的,每条扣0.2分,最高扣5分;未设置相关栏目,每少一类扣1分。 3.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直接链接部门网站,每发现一处扣0.3分,最高扣3分。 | |||
依申请公开 | 2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渠道的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的提供情况,和依申请公开在线受理情况。 | 1.未建设依申请公开渠道,扣2分; 2.要素不全,每类扣0.5分,最高扣1分; 3.在线受理功能不可用,扣2分。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0分)
| 专栏建设情况 | 3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建设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重点信息。 | 未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扣3分。 | ||
内容保障情况 | 7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和社会组织及中介机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及更新情况。 | 1.未公开相关内容的,每少一项,扣1分; 2.栏目信息为空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最高扣7分; 3.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最高扣7分。 | |||
重要信息转载 (5分) | 5分 | 评估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按时按要求转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重要信息。 | 1.未建设重要信息转载栏目,扣5分; 2.超过24小时未转载国务院、省政府重要信息的,每条扣0.1分,未转载的,扣0.2分,最高扣5分。 | |||
办事服务 (20分)
| 网上政务 服务系统 (5分) | 5分 | 评估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的服务事项等信息是否完整、齐全。 | 1.未在门户网站上链接或嵌入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扣5分; 2.提供的办事事项栏目为空的扣1分,办事事项要素每少一类扣0.2分,最高扣5分。 | ||
※ 重点 服务项 (15分) | 专栏建设情况 | 5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建设了重点服务项专栏,集中公开重点信息。 | 未建设重点服务项专栏的,扣5分。 | ||
内容保障情况 | 10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保障性住房申请、房屋产权登记、老年人福利待遇、残疾人服务信息的的公开及更新情况。 | 1.未提供重点办理服务项或数量不足5项,每少一项扣2分; 2.具体事项未提供办理依据、收费情况、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机构、表格下载、常见问题等服务资源,每少一项扣0.5分,每个办事项最高扣2分。 3.具体办事项资源未进行“一体化”形式整合,每个办事项扣1分。 | |||
互动交流 (10分) | 领导信箱 | 4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的更新维护情况、公开信件数量及办理情况。 | 1、不公开信件数量的,扣2分; 2、对信件处理不及时、不认真,推诿敷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最高扣4分。 | ||
调查征集 | 3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围绕本地区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开展调查征集;调查征集的结果是否及时公开。 | 1.全年开展6次以上调查征集活动(结果应及时公开),每少一次扣0.5分;全年未开展任何调查征集活动,扣3分; 2.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最高扣3分。 | |||
在线访谈 | 3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紧贴本地区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自主开展在线访谈情况。 | 1.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1年内未开展在线访谈活动的,扣3分; | |||
日常监测 (10分) | 10分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监测报告被通报的情况(6分);提交一份年度网站运维管理情况报告(4分)。 | 1.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每通报一次,扣2分,最高扣6分; 2.未提交年度网站运维管理情况报告的,扣4分。 |
※ 重点服务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从中挑选5类服务事项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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