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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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直“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12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考核,请各区县(市)、市直“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对照《常德市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常职转办发[2022]3号),于2022年12月22日前,上报本地区全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总结(需盖章),若有加分情况,请提交加分佐证资料。

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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