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2022年市直单位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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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提升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现将《2022年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2022年市直单位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2年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2、《2022年市直单位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常德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2022年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细则

分值

信息发布(37分)

基本信息公开

概况信息

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地区概况信息的情况。

地区概况类栏目更新及时,得1分;地区概况类栏目信息准确,得1分。

2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情况。

1.发布本地区各部门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得1分;

2

2.机构职能信息准确无误的,得1分。

领导信息

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地区领导介绍等信息的情况。

公布本级政府领导姓名、照片、简介、主管分管工作等信息,每缺失一项或不准确、不完整,扣0.5分,扣完为止。

2

动态要闻

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动态要闻类信息的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类栏目及时更新的,得2分;

5

2.全面、及时发布并检查上级政府网站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的(随机抽查1日发布情况),得2分;

3.发布或转载信息时注明来源的,得1分。

政策文件

本地出台的规章、规划、规范性文件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有更新的,得2分;

4

2.通过站内搜索文件名、文号、关键词等能够搜索到相关文件的,得1分;

3.能够按照文件类型、主题等进行分类的,得1分。

中心工作宣传

重点工作

网站对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建设等重点工作相关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部署落实信息的提供情况。

1.开设相关专题专栏的,得2分;

5

2.汇聚辖区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信息的,得1分;

3.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形式宣传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得1分;

4.信息丰富程度及信息更新情况,得1分。

政策

解读

解读

更新

考察网站政策解读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有更新,得2分。

2

解读

比例

考察网站政策文件的解读比例。

随机抽查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网站已发布的3个以本地区政府或本地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每解读一个文件得1分。

3

解读

形式

考察网站通过多种形式提供解读的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的政策解读文件,通过在线访谈、图表图解、音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得3分。

3

同步

关联

考察网站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关联的情况。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3个解读稿: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得0.3分;该政策文件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得0.3分。政策文件与相关解读发布时间相隔在3个工作日内的,得0.4分。

3

其他栏目

考察网站其他栏目的日常更新维护情况。

1.随机抽查10个其他栏目,不存在空白的得3分;

6

2.随机抽查10个其他栏目,更新及时,得3分。

办事服务

(9分)

服务

事项

公开

展示

情况

事项

公开

网站办事服务事项分类展示情况。

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的,得0.5分;随机抽查五个事项分类准确的,得0.5分。

1

办事

指南

网站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情况。

随机抽查五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省级三化规定共性要素除外,包括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审核标准、联系电话)全面、准确,每个事项得0.6分。(抽查事项存在与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不同源,多平台或多门户提供服务情况的,此项不计分)

3

办事

统计

网站办事数据统计情况。

公开办事统计数据的,得1分,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有更新的得1分。

2

服务功能

办事服务功能提供情况。

提供服务评价功能的,得1分,全面公布各事项服务评价结果的,得1分。

2

服务内容

重点服务事项提供情况。

围绕个人、企业生命周期“一件事”提供集成服务,并在首页或办事服务频道页提供显著入口的,得1分。

1

互动交流(11

分)

咨询建言(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

外)

留言公开

考察政府网站咨询建言类栏目留言公开、统计情况。

1.公开的网民留言包含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得2分;

4

2.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有更新的,得1分;

3.能够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得1分;

办理答复

通过模拟用户考察政府网站咨询建言类栏目对网民留言答复情况。

通过模拟用户测试的方式,进行简单、常见问题咨询;

4

1.答复内容质量高,无推诿、敷衍等现象,能够实质性解决问题的,得2分;

2.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准确的,得2分,超过1个工作日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准确的,得1分。

征集调查

主题策划

考察政府网站征集调查活动的主题策划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活动超过(含)6次,得0.6分;

2

2.围绕政府重大决策策划调查征集主题的,得1.4分;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该指标不得分。

结果反馈

意见建议受理反馈的公开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均公开反馈结果的,得1分。结果反馈内容质量不高的不得分。

1

功能应用(10分)

集约化的创新应用。

运用网站信息资源库“数据跨地区、跨部门流转”功能,围绕政府网站核心业务创建应用场景的,得2分。

2

一号登录

网站用户在各功能版块统一注册登录的情况。

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能够实现一号登录,得1分。

1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服务的提供及回复准确性情况。

1.提供实时智能问答功能的,得1分;

2

2.智能问答回复内容准确的,得1分。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功能的实现情况。

随机选取政府网站上的1条信息、服务事项的标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搜索进行测试,能够在搜索结果第一页找到该内容的,得2分。

2

规范设计

政府网站名称、底部标识区、页面标签的基本规范性。

1.网站名称在全站页面头部区域显著展示,得0.2分;

1

2.网站底部功能区准确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内容,得0.3分;

3.随机抽查网站内容页面、栏目页面,考察站点标签、栏目标签、内容标签设置的规范性情况,得0.3分。

4.政府网站页面风格统一,得0.2分。

链接可用性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量(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

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能准确打开且跳转正确的,得1分;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能准确打开且跳转正确的,得1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2

政务新媒体(23分)

渠道建设

开设政务新媒体,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的情况。

1.开设本地政务新媒体账号(如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第三方平台账号等)的,得1.2分;

2

2.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得0.8分。

发布解读

本地政务新媒体对政务动态、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等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情况。

1.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类政务信息的,得2分;

4

2.发布类账号(如政务微博、微信订阅号、头条号、抖音号 等)7天内至少更新1次的,服务类账号(如微信服务号等)14天内至少更新1次,得2分;

有发布与政府工作无关信息,不分场景“卖萌”“卖惨”、过度娱乐化的,此项指标不得分。

办事服务

本地政务新媒体提供办事、查询服务的情况。

1.提供适配移动端办事服务的,得1分;

2

2.提供适配移动端便民查询服务的,得1分。

互动交流

本地政务新媒体提供政务咨询渠道及留言反馈情

况。

1.提供政务咨询功能的,得1分;

5

2.留言回复及时的,得4分。

协调联动

本地政务新媒体与市政府政务新媒体联动情况。

各区县(市)政务新媒体与市政府政务新媒体积极联动,全面、及时转载市政府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得3分(随机抽查1日)。

3

备案管理

管辖范围内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情况。

1.按照“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要求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得0.9分;

3

2.各区县(市)严格履行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职责,得0.6分;有备案工作台账(统计清单)的,得0.6分;

3.各区县(市)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且数量一致率不低于95%的,得0.9分。漏报政务新媒体、上报账号信息不准确、超过3个工作日不审核的,此项指标不得分。

典型应用

本地区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运维管理,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取得较好成效的应用实践。

示范性/可推广性(是否对其他政府网站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可大范围推广),得4分。

4

管理保障(3分)

全面监管

各区县(市)政府网站纳入监管情况。

本地区政府网站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的,得1分。

1

找错留言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办理情况。

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留言且规范准确的,得1分。

1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

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的情况。

各区县(市)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制作汇总专题的,得1分。

1

其他指标(7分)

通报

曝光

2022年所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等通报曝光情况。

2022年所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无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的,得2分;无被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局)通报或点名批评情况,得2分;无被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或点名批评情况,得2分。

6

媒体

曝光

2022年所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的情况。

2022年所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无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的得1分。

1


附件2:

2022年市直单位网站及政务新媒体

检查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细则

分值

信息发布(40分)

基本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情况。

1.发布本部门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得2分;

3

2.机构职能信息准确无误的,得1分。

领导信息

发布本部门领导介绍等信息的情况。

公布本部门主要领导姓名、主管分管工作等信息,完整准确得2分。

2

动态要闻

及时发布动态要闻类信息的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类栏目及时更新的,得3分;

7

2.及时发布并检查上级政府网站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的,得3分;

3.发布或转载信息时注明来源的,得1分。

政策文件

本部门牵头起草的规章、规划、规范性文件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有更新的,得3分;

5

2.通过站内搜索文件名、文号、关键词等能够搜索到相关文件的,得1分;

3.能够按照文件类型、主题等进行分类的,得1分。

专题专栏

宣传专栏

政府网站围绕2022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或本部门中心工作(无政务服务事项部门)策划设计专题专栏,发布政策通知、工作进展、科普知识等资源的情况。

1.开设宣传专题专栏的,得2分;

6

2.文件、通知、工作进展、科普知识等资源的发布情况,得2分;

3.通过音视频、图解、动漫等多样化形式发布信息资源的情况,得2分。

政策解读

解读更新

政策解读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有更新,得3分。

3

解读比例

政策文件的解读比例。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3个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每解读一个,得1分。

3

解读形式

通过多种形式提供解读的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的政策解读文件,通过在线访谈、图表图解、音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得3分。

3

同步

关联

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相互关联的情况。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1个解读稿: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得1分;该政策文件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得1分。政策文件与相关解读发布时间相隔未超过3个工作日的,得1分。

3

其他栏目

其他栏目的日常更新维护情况。

1.随机抽查10个其他栏目,不存在空白的得2分;

5

2.随机抽查10个其他栏目,更新及时,得3分。

办事服务(10分)

服务

事项

公开

展示

情况

事项公开

考察网站办事服务事项分类展示情况。

随机抽查1-5个事项,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的,得2分。

2

办事指南

考察网站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情况。

随机抽查1-5个事项,办事指南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审核标准、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全面、信息准确,得2分(缺失1项不得分);办理材料格式要求明确(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得1分;申请条件表述清晰,得1分;设定依据政策文件说明具体内容且关联至政策文件库的,得1分。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得1分。

6

办事统计

考察网站办事数据统计情况。

公开办事统计数据的,得1分,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有更新的得1分。

2

互动交流(15分)

统一登录

各个具有互动交流功能的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提供的注册登录功能是否实现统一登录。

实现统一登录的,得1分。

1

咨询建言(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

外)

留言公开

咨询建言类栏目留言公开、统计情况。

1.公开的网民留言包含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得1分;

3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有更新的,得1分;

3.能够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得1分;

办理答复

通过模拟用户考察政府网站咨询建言类栏目对网民留言答复情况。

通过模拟用户测试的方式,进行简单、常见问题咨询:

6

1.答复内容质量高,无推诿、敷衍等现象,能够实质性解决问题的,得3分;

2.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准确的,得3分,超过1个工作日且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准确的,得1分。

征集调查

主题策划

征集调查活动的主题策划情况。

1.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活动超过(含)4次的,得2分;

3

2.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策划调查征集主题的,得1分;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该指标不得分。

结果反馈

意见建议受理反馈的公开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均公开反馈结果的,得2分。结果反馈内容质量不高的不得分。

2

政务新媒体(20分)

渠道建设

开设政务新媒体情况。

本部门开设了政务新媒体账号(如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第三方平台账号等)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得1分。

1

发布解读

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对政务动态、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等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情况。

1.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类政务信息,得1分;

4

2.发布类账号(如政务微博、微信订阅号、头条号、抖音号 等)7天内至少更新1次的,服务类账号(如微信服务号等)14天内至少更新1次,得3分;

3.发布与政府工作无关信息,不分场景“卖萌”“卖惨”、过度娱乐化的。每发现一个此项不得分。

办事服务

本部门政务新媒体提供办事、查询服务的情况。

提供适配移动端办事服务或便民查询服务的,得1分(无办事服务的部门可链接一件事一次办小程序)。

2

互动交流

本地政务新媒体提供政务咨询渠道及留言反馈情况。

1.提供政务咨询功能的,得1分;

5

2.留言回复及时的,得4分。

协调联动

本部门政务新媒体与市政府政务新媒体联动情况。

1.全面转载市政府政务新媒体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随机抽查1日),得1分;

2.共同权威首发全市性重要政务信息的,得1分(1-4次,得0.5分,5次以上,得1分);

3.共同策划、制作重要政策、重大主题的新媒体解读与宣传(如图解、海报、音视频、动漫等)得1分(1-4次,得0.5分;5以上,得1分)。

3

备案管理

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情况。

1.按照“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要求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得1分;

2

2.各部门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得1分。漏报政务新媒体、上报账号信息不准确(如名称、主办单位等信息错误)的,此项指标不得分。

典型应用

本单位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运维管理,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取得较好成效的应用实践。

示范性/可推广性(是否对其他政府网站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可大范围推广),得3分。

3

其他工作(15分)

链接可用性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量(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

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能准确打开且跳转正确的,得1分;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能准确打开且跳转正确的,得1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2

规范设计

考察政府网站名称、底部标识区、页面标签的基本规范性。

1.网站名称在全站页面头部区域显著展示,得0.5分;

2

2.网站底部功能区准确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内容,得0.5分;

3.随机抽查网站内容页面、栏目页面,考察站点标签、栏目标签、内容标签设置的规范性情况,得0.5分;

4.各部门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政府网站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得0.5分。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考察各部门政府网站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

各部门根据市政府门户网站工作需要报送信息,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调查征集等活动,切实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内容保障的情况。

2

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的情况。

各部门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的,得1分。

1

找错留言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办理情况

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留言且规范准确的得1分。

1

通报曝光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等通报曝光情况。

2022年所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无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的,得2分;无被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局)通报或点名批评情况,得2分;无被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或点名批评情况,得2分。

6

媒体曝光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情况。

2022年所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无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的得1分。

1

指标说明:市直部门不涉及办事服务指标的,评分以90分为满分,结果乘以10/9为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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